【文书分类】:律师诉讼文书/刑事诉讼业务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律师事务所函是律师事务所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出具的、证明律师代理人或辩护人真实身份情况的书面函件。 (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1.文书的含义及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除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外,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函件,以证实代理律师的资格身份。 2.文书制作要点 律师事务所函属填空式文书,按要求填入即可。
律师事务所函
(担任诉讼代理人适用)
[ ] 第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九条、第三百零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本所接受 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 案 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附:
1.委托书一份
2.诉讼代理人身份信息
姓 名: 执业证号:
电 话: 通信地址:
注:本函用于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