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即墨市鹤翔外贸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其他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即墨市烟青路949号。机构代码:00516616-5。
法定代表人王德高,局长。
被执行人青岛即墨市鹤翔外贸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新兴路45号。
法定代表人石建祥。
本院认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中,执行标的1914898.32元,被执行人现下落不明,且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已查封但是暂时无法处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曹瑞亮
审判员 刁振华
审判员 隋兆忠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刘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