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西南地区/重庆市/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基层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其他审理程序/其他

【案  号】: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决定书

【审结时间】:2022/11/5 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司法拘留司法制裁决定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司法拘留司法制裁决定书

南县人民法院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
(2022)湘0921司惩25号之一

  被提前解除拘留人:朱学明。
  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县支行与朱学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朱学明已履行完毕。
  本院决定对朱学明给予提前解除拘留。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