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华东地区/浙江省/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基层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一审
【案 号】: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调解书
【审结时间】:2022/12/14 0:00:00
左延丽、王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左延丽、王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22)浙1003民初5290号
原告:左延丽。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源,河南国银(许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磊。
原告左延丽为与被告王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6日立案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均要求调解。经本院主持,双方于2022年12月14日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王磊欠原告左延丽模具款45000元,被告王磊愿在2023年3月5日前一次性返还给原告模具款45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二、若被告王磊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及金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左延丽有权就模具款45000元的剩余未履行部分及以剩余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22年12月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925元,减半收取462.50元,由被告王磊负担。
四、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移动微法院端签名或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
周才华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陈柳伊
代书记员
姚澄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