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京民申313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想,女,1982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现住北京市东城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北京锦江富园大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1号。
法定代表人:曹**,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戚四华,北京泓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李想因与被申请人北京锦江富园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园酒店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2民终31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李想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法院对如下主要事实没有查清:1.二审法院对富园酒店公司什么时间通知李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没有查清;2.二审法院对富园酒店公司首次通知李想解除劳动的方式没有查清;3.二审法院对解除合同成立的要件没有进行认定;4.二审法院对于富园酒店公司在本案中以口头方式通知李想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否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定要件没有进行认定;5.二审法院对于富园酒店公司2022年4月20日上午以开会决定的形式通知李想解除合同的方式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查清并认定;6.二审法院对于富园酒店公司法定裁员开始执行的起止时间没有查清;7.二审法院对于富园酒店公司在裁员之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没有查清;8.二审法院对于此次裁员是否存在程序违法没有查清;9.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本案中,富园酒店公司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的时间没有查清;10.二审法院对李想是否与富园酒店公司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没有查清;11.二审法院对于李想家庭中是否还有其他就业人员没有查清;12.二审法院对于李想家中是否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或婴儿没有查清;13.二审法院对于富园酒店公司留用人员情况没有查清;14.二审法院对于富园酒店公司没有优先留用李想的原因没有查清;15.二审法院对于富园酒店公司安排李想调岗的情况没有查清。(二)公司裁员的流程是,第一步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第二步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第三步制定裁减人员方案;第四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第五步开始裁减人员。本案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事业局于2022年5月11日出具《收悉证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富园酒店公司5月11日之前无权实施裁员行为。(三)在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送达对方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只需要对方知悉,不需要对方表示同意。本案中,李想认为,4月20日,我方已经知悉公司的解除通知。解除时间点已经非常明确,2022年4月20日为解除时间点。综上,李想认为,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再审。
本院经审查认为,二审法院确定案件争议焦点为李想主张富园酒店公司应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应否支持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本案中,根据富园酒店公司提交的《企业裁员工作方案》《员工调岗通知书》等在案证据,且其在经济性裁员之前听取了工会意见以及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了报告,富园酒店公司实行经济性裁员的措施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李想主张富园酒店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坚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但其未能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其主张,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一、二审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及双方诉辩意见,并综合在案证据,在对争议焦点充分论述的基础上,对李想该项主张未予支持,并无不当。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李想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李想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田 燕
审判员 王 芳
审判员 史利晖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阿 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