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合同书(适用于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
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月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均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 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_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先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的,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漏。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十条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约定的增加事项填写在第十五条内,但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四、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