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行政诉讼文书/第一审文书

【重要文书】: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本判决书适用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XX条、 第XX条、 第XX条等规定的情形。 其他裁判文书可以参照本判决书式样和要求制作。 二、首部 首部应依次写明标题、案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件由来、审判组织和开庭审理过程等。 1 标题中的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但基层法院应冠以省、市、自治区的名称。 2 案号是不同案件的序列编号,应贯彻一案一号的原则。案号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字和案件顺序号组成。 3 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 行政判决书中的被告,应写明被诉的行政主体名称、所在地址;另起一行列项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诉讼代表人姓名和职务;副职负责人出庭的在此不要列写,在交待到庭参加庭审活动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时载明。法定代表人项下,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事项。 5 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列在被告之后,第三人基本情况的写法同上。 6 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只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当事人的代理人系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应在代理人的姓名后括注其与当事人的关系。 7 书写案件由来、审判组织、被告与第三人的应诉、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情况以及开庭审理过程,是为了表明法院的审判活动公开和透明。如有第三人参加诉讼,可选择使用:“ 因×××与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或与案件处理有利害关系, 本院依法通知其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写:因×××与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申请,本院依法准许其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的格式。如当事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应当写明:“ ×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进行证据交换或召开庭前会议的应写明: “ 本院于××××年××月××日组织原、被告及第三人进行了证据交换( 或召开庭前会议),并送达了证据清单副本”。如有被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情况,应写明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批复的文号。不公开开庭审理的,应写明不予公开的理由。有关程序活动可根据时间节点的先后顺序写明。 三、事实 广义的案件“事实”部分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行政行为的叙述部分、当事人诉辩意见部分、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庭认证部分、法庭“经审理查明”部分。这些不同的部分既可以互相独立,自成段落;也可以根据案情和证据、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具体内容,互相融合,而无需使用此固定的相互独立样式。特别是要灵活区分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和无争议的事实;事实问题是当事人争议焦点的,也可采取灵活方式处理,留待“本院认为”部分再予认定。 四、理由 “ 本院认为”部分应当注意主次分明,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理由部分要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就行政主体所作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等进行分析论证,阐明判决的理由。对于争议焦点,应当详细论述;对于无争议的部分,可以简写。阐述理由时,应当注意加强对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法理的阐释, 除非法律规定十分明确, 一般应当避免援引规定就直接给出结论的简单论述方式。 五、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行政争议作出的实体处理结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XX条、第XX条、第XX条等的规定,一审请求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类判决可分为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判决、变更判决等情形。 六、尾部 尾部应依次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交代上诉的权利、方法、期限和上诉审法院, 合议庭成员署名,判决日期、书记员署名等内容。 判决书的正本,应由书记员在判决日期的左下方、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七、 附录 根据案件的不同需要,可将判决书中的有关内容载入附录部分,如:将判决书中所提到的法律规范条文附上,以供当事人全面了解有关法律规定的内容。一般应当按照先实体法律规范,后程序法律规范;先上位法律规范,后下位法律规范;先法律,后司法解释等次序排列,并按1、2、3、4序号列明。另外,群体诉讼案件中原告名单及其身份情况、知识产权案件中的图案等均可以列入此部分。

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请求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类案件用)
××××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 ……行初……

  原告×××, ……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 (写明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 (或指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 …… (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 …… (写明行政主体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 …… (写明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 …… (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 ……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 (写明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 (或指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 …… (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告×××不服被告××× (行政主体名称) …… (行政行为), 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 于××××年××月××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于××××年××月××日公开 (或不公开) 开庭审理了本案。…… (写明到庭参加庭审活动的当事人、 行政机关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 证人、 鉴定人、 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 到庭参加诉讼。 …… (写明发生的其他重要程序活动, 如: 被批准延长本案审理期限等情况)。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 (行政主体名称) 于××××年××月××日作出…… (被诉行政行为名称), …… (简要写明被诉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 定性依据和处理结果)。
  原告×××诉称, …… (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 主要理由以及原告提供的证据、 依据等)。
  被告×××辩称, …… (写明被告的答辩请求及主要理由。)
  被告×××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 依据: 1 …… (证据的名称及内容等); 2 ……。
  第三人×××述称, …… (写明第三人的意见、 主要理由以及第三人提供的证据、 依据等)。
  本院依法调取了以下证据: …… (写明证据名称及证明目的)。
  经庭审质证 (或庭前交换证据、 庭前准备会议), …… (写明当事人的质证意见)。
  本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 …… (写明法院的认证意见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 …… (写明法院查明的事实。 可以区分写明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和有争议但经法院审查确认的事实)。
  本院认为, …… (写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依照…… (写明判决依据的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 款、 项、目) 的规定, 判决如下:
  …… (写明判决结果)。
  ……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 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附: 本判决适用的相关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