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许/不予准许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决定书
准许/不予准许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决定书
()……号
×××:
你方因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调查收集……(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
经审查,本院认为,……(人民法院准许/不予准许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的理由)。你方的申请符合/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XX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准许/不予准许。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决定书送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