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通知当事人用)
××××人民法院
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号
×××:
……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你向本院提起诉讼/反诉/上诉/申请。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XX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XX条的规定,你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元、申请费……元、其他诉讼费……元,合计……元。限你于收到本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向本院预交。期满仍未预交的,按撤回起诉/反诉/上诉/申请处理。
本院诉讼费专户名称:×××× 人民法院 (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