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行终……号
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
被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上诉人×××及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行初……号行政判决/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简要写明上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事实或上诉人收到法院催缴案件受理费的通知后仍不予缴纳,或申请减缓免未获准等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XX条规定(写明法律依据),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裁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