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行政诉讼文书/第二审文书
【重要文书】: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通知书(准许/不予准许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证据用)
××××人民法院
通知书
(××××)……行×……号
×××:
你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一案,因……事由,你提出向本院提供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向法院提供的有关证据申请。
经审查,申请中的事由属于(或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XX条规定的正当理由,本院予以准许(或不予准许)。
××××年××月××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