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调解意愿函

调解意愿函

XXXX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告知书

 

为充分发挥立案阶段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多元的纠纷解决渠道,经当事人同意本院可对本案予以立案前委派调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院将委派人民调解组织或人民调解员对本案进行立案前调解。

二、当事人申请立案前调解的,暂不预收案件受理费。调解期间当事人申请撤回起诉材料的或经调解达成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不收取案件受理费。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立案后申请撤诉的,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三、调解期间届满,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本院将即时立案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按每件x元的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若案件在审理阶段审判庭决定转为普通程序的,请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补足案件受理费。

以上情况已知悉,现自愿申请进行立案前调解。

 

 

当事人: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