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行政诉讼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驳回申请用)

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驳回申请用)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行初……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进行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案外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理由是......(写明申请参加诉讼的理由)。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申请的理由)。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XX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写明姓名或名称的全称)参加诉讼的申请。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