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管辖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制定,供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初”。 3.共同上级人民法院立指定管辖案件审查,案号类型代字为“民辖”。指定管辖,适用样式8民事裁定书(因管辖权争议报请指定管辖案件用),不需要制作批复。

请示(因管辖权争议报请指定管辖用)

关于……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 一案报请指定管辖的请示 


(××××)……民初……号 

××××人民法院: 

  ××××年××月××日,××××人民法院受理(××××)……民初……号……(写明当 事人及案由)一案。××××年××月××日,××××人民法院/本院受理(××××)……民 初……号……(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两地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未果。 

  我院经审查认为,……(写明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报请你院指定管辖。 

  以上请示,请批复。


   附:案卷×宗

 ××××年××月××日 

(院印)